看完《魔王奶爸》意犹未尽,这里为你推荐相似《魔王奶爸》的小说。十本和《魔王奶爸》一样同时包含了【架空】、【玄幻】、【魔王附体】、【异世大陆】、【养成】元素的同类小说。
好小众的魔奶书圈!必须给五星,读完魔奶直接让我戒掉了小说
书荒,各处找,看着有推荐这本的,再看了下评分,且评论靠前的都是好评,就去看了。 看了三章,从第一章开始,感觉文笔一般,但评分跟好评,让我想继续看一看。 到第三章,感觉有点问题了。只从第三章说,后边剧情不清楚,这个女婴的妈妈,是个有超凡能力的吧?就看着女儿死?等着女婴死?如果没有小乞丐的一口面包,就死了?饿死了? 回到评论区,继续往下看评论,好吧,最少8年前的小说了,那没啥说的了,怪我看晚了。
最喜欢的一段,胡桃对白痴说的,我不是在救她,我是在救你啊,白痴
喜欢看小说的点进来,绝对能找到你想要的
四五年看的了,到现在也没忘掉,想给朋友推荐一下的,但这书名确实有点low了。有人嫌弃主角是个受虐狂,代入不进去,当年我也不知道怎么看完的,可能市面上小说主角太过于顺风顺水了又或者网络上的小白文不擅长描写人性的恶,这本小说的另类吸引了。我看到后面白痴反转后更是有种苦尽甘来的感觉
我都看到805章了,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好乱啊,一个个单元故事就像推理故事一样,一堆伏笔,然后在最后在总结推理故事。这些其实还好,主要是一个面包任性让白痴一个人去拖延50万人,白痴瘫痪后又内疚又哭,我想着以后会面包有点成长了,看到她一个哑巴想当主唱让白痴下跪,我真是太无语了,这本书就是看到这部分才弃的。接着一个胡桃,八年,白痴救了她救了风吹沙那么多次,还保持公主的b傲娇,就不会和白痴直来直去,说话结结巴巴,看着是真的心累。
写的挺有代入感的这本小说,但是正是因为有代入感反而读不下去了。 因为主角真是一个白痴,做事其心一也就是为了活着,就到学园主角带的小孩发烧要死了,那什么公主把全城药买了,最后主角还没对公主做什么就看不下去了。 作者设定主角就是没有尊严没有情绪,但是我作为读者是有情绪的呀。我对故事有代入感,但故事发展下主角的反应让我感觉很难接受,拐卖小孩可以心安理得,好,自私可以,为了赚一个车票钱通过金融手段引爆了一个镇的金融体系,然后就赚了一个车票钱,好,虽然有点浮夸,当凸现智商高可以,翻山越海完成承诺,跨越沙漠,好心智坚定可以。 但是但是,在学园被虐为什么要不走呢,树挪死人挪活,总之越看越觉得为什么不直接走呢 不是智商高吗,完全不存钱,有吃的就当下吃当下过没想以后,
七八年前的书,当时算不错的书,但现在看的话,读感极差,没有事件细节和逻辑,埋的坑都是硬填的感觉。作者要是能重新再改改仔细的写的话应该能算是佳品。
我觉得这本小说可以 特别是白痴到学园之前。我是希望他黑化的显然这本小说没有像爽文发展(看着不爽) ,为了推动剧情主角也是强行降智(就比如校长发任务和主角以为那个叫啥劳的实力很强,还有蜜梨也是 看着强行降智
感觉作者是个二次元,里面很多设定和梗都是动漫里的。
身为老书可以算是不错的小白文,设定很不错,剧情也还行,勉强不算生硬,但是人物关系和交际很僵硬啊,就是那种经不起推敲的,不带脑子听的话就合理了。 我书荒了朋友推荐给我的,现在我不会推荐给别人了毕竟真的很一般,缺点和优点都暂一半一半的。
现在书评区内对魔王奶爸的评价褒贬不一,导致很多没看过这本书的人可能对这本书产生误会 。我就在这里说说我为什么会喜欢这本书,供大家参考一下吧。 事实上这本书我第一次看的时候,确实被虐到了。书中不乏有对尊严和道德的践踏,对于绝望和悲伤的描写也是丝毫不加以回避。但是看到最后,我还是喜欢上了这本书。之所以我会喜欢这本书,在于它有三点吸引我的地方。 第一点是真实。真实并不是说剧情多么符合逻辑,描绘多么让人感到身临其境。而是对于某些问题,是否敢于去思考,去表达。我们不得不承认,有时这个世界上的道德与文明,只是表现在书面和口头上。面对危险,人人都会选择趋利避害。道德并非没有任何意义。但这个世界道德的约束,往往更多只是体现在如果多损人只能少利己,那么我们会稍动一些恻隐之心,不做而已。我想,当书中的危险时刻真正降临在我们身上时,换了正在读这本书的任何一个人,恐怕也不见得比书中丑陋的人物更加光彩。 使我喜欢这本书的第二个因素,是逆境中人性的光辉。作为乞丐的白痴最重视的东西,原本只应该是食物和生命。但是他为了小面包,竟甘愿去付出这些东西。并且不只是白痴,书中很多角色都有为了自己守护之人而甘愿付出的情节。或许是环境的衬托,让绝望中的希望显得更加温暖更加纯净,或许当初白痴初遇面包的情节确实有些生硬。但这掩盖不了我曾一次次被这本书的情节感动的事实,掩盖不了在现实世界真实存在着的,不计其数付出者的事迹。哪怕这些付出的人有着私心,哪怕这些人会自我欣赏至可被“虚荣”魔剑缠绕。不能否认的是,他们所给予的温暖,温暖过很多的人。 使我喜欢这本书的第三个因素,是作者的不拘一格以及天马行空的思路。书中有正篇、温情篇和让人无力吐槽的NC篇。如果说正篇是阴谋诡计与罪恶的温床,让人能够理性客观的剖析人性、革新思路。温情篇流露着人性的光辉,可以让人沉醉与其中,与主人公一同欣慰与心碎。那么NC篇,就是可以让人从沉闷和沉迷中走出来,让人毫无节操笑出来的伊甸园。虽然很为作者的节操堪忧,但是也正因为这些NC篇,才使我得以坚持将这本黑暗系之书整本看完。盘古混沌能够在一本书内刻画出如此多的迥异不同的风格,并且衔接得如此完美,足以说明他是一个对生活有着足够了解,对生活细节也足够重视的人。 最后我总结一下。这本书在描写绝望的同时未尝抹杀掉希望,在践踏人性的同时也在歌颂着善良。这个世界中的善与恶刻画得如此鲜明,却又交织错杂不可分割。再加上作者细腻的文笔演绎,这本书无疑配得上神作之称号。 所以我还是推荐大家忍住心中的不舒适感继续看下去,说不定到最后,大家对这本书的印象能够大有改观。
黑暗童话的感觉
主角脑残文,该杀人的时候不杀,对于自身力量的掌握没有明确理解,前期本来就慢热,我忍住看到学园篇了,还以为有主角能黑化成什么样呢?结果一直说要杀公主,偏偏最后以各种理由不杀公主,真特么恶心,垃圾文,心慈手软
古德赛那是啥bb玩意,老是捡好处
妈耶 我的第一本小说,一直都好喜欢。 西幻小说,主角叫白痴,他捡来的女儿叫面包。可以说主角不相信任何人,他的目标就是他和他的女儿活着,他强大却总保持着低调而谨慎地活着。没有cp,不是爱情小说,喜欢的道友可以看看。
一直适应不了那些主流龙傲天,无敌系统,逆天养成,就爱看这些。这本书在我心中是神作,排行第一,我重刷了三遍,还是希望有人能沉下心来慢慢看吧,不喜欢的我也只能说这本书跟你相性不好
很多人对白痴的智商有时候变化很大,其实是因为这里有正文,搞笑,和低智商几种类型章节,但是他们又是连在一起的,导致很有些人看的时候会很迷。如果特别标明了,会很清晰,但是这本书又是很多年前写的,导致没有这种分类。所以导致一些看得很快的就看不懂,也不能迷上这本小说。这是值得看好几遍的,越看越有意思,我看小说十多年,魔奶一直在我心里占很大位置。
逻辑崩了呀 看不下去了 到10人比赛的时候还没个主要目标 而且弄赌场的时候弄了57个人还都是对正常人来说不弱的打手 ,赌场人都弄完了堵场里面没钱是吧 拿不到一千买药 别说一千了前面说了主角有600 里面400都没有是吧 你说需要好多个一千 你都能把一个小镇搞破产了 你拿一千随便去个小镇坑钱不就能搞到钱了? 还有啊就是对校长发的任务不调查是吧 魔剑都说那么直白了 啊 就搁那不听不听王八念经 学校没有书是不让你看是怎么了自己不能调查? 小古一v三个三级魔兽 你打27个就是用了魔剑 你估量不出来自己的能力?就搁那跟着校长混 好歹有个那么猛的老师能压制魔剑的人教的都学会了 再再再不济你本来就没什么尊严 也没人追杀了 干点什么不是养不活两个人 我真的是服了全是槽点
无论什么样的环境都不可能养成像主角这样的被迫害妄想症,他有这种想法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精神病患者。最恶心的就是主角自己是一个乞丐,垃圾一般的东西,还老以为全世界人都想害他。我也真是够了,烦的要死。
我觉得主角不应该叫白痴,应该叫脑瘫
被害妄想症,不符合逻辑的剧情发展,可笑的人际关系。
说这本书好的跟作者都是(智障)(脑残),还带有被害妄想症的。多年老书虫表示看了会后悔,话已至此我先去吐了
我看到第五年还是压抑压抑实在看不下去了,看小说不想看这么累,我以为是黑暗爽文结果一直在装弱小装可怜,
妈的,看到胡桃尝试救古德塞,我特么看到这个伏笔真忍不下去了,以前没看过作者书,也不了解作者本人,真他妈无语,圣母婊到这种程度有意义吗?真的是觉得幼稚过头了,亏特么吹的人那么多。弃了
怎么说呢。主角世界观是10岁前的。作者只把他定在了10岁前毫无成长。主角所谓的冷酷无情像是无脑的冷酷无情。并不是成长为理智的冷酷无情。10几岁了接触的越多还是跟个白痴一样跟主角名字一样。真就生活的毒打就是个屁了一放就没事了。直接写主角10岁一年就全书完就可以了
[不开心]四星 一星文笔 二星剧情 三星人物 四星细节 没有五星,剧情推进的时候所产生的大伏笔是有的,每个事件的关键信息永远是在事件结束之后出现,导致每次事件关键点和作品产生不了共鸣,细节推敲不是从逻辑出发而是结束之后愣生生给你生变一个出来,作者给我一种在玩愤怒版狼人杀的感觉,有一种你知道信息但你就是不报验人的预言家那味了,对我个人感官来讲从这点就能只给一星,有够被人当汉堡的嗷,读者角度四星中肯,个人读感极其差劲
看不下去,开局一小段就有太多雷点,一个十岁没接受过教育的孩子,真能理解通货膨胀吗?这不是天才不天才的问题。没人能生而知之,如果他真那么妖孽,也没道理是个乞丐。 然后抱着个婴儿去走沙漠就更扯蛋了,别说坚持三个月了,我觉得三个月只能剩下两具白骨了吧。居然连婴儿也能活下来。。。我就不说沙漠里的严酷气候了,单单是食物问题,就说不通。
你们说这个胡桃再成长,是,她的善良一直在成长,无论别人怎么劝,她都想做善良的事,因为她的善良而死的人越来越多,闯的祸越来越大
胡桃太太太恶心了,这个角色看得我太太太想吐了,善良不错,圣母就太恶心了
好小众的魔奶书圈!必须给五星,读完魔奶直接让我戒掉了小说
书荒,各处找,看着有推荐这本的,再看了下评分,且评论靠前的都是好评,就去看了。 看了三章,从第一章开始,感觉文笔一般,但评分跟好评,让我想继续看一看。 到第三章,感觉有点问题了。只从第三章说,后边剧情不清楚,这个女婴的妈妈,是个有超凡能力的吧?就看着女儿死?等着女婴死?如果没有小乞丐的一口面包,就死了?饿死了? 回到评论区,继续往下看评论,好吧,最少8年前的小说了,那没啥说的了,怪我看晚了。
最喜欢的一段,胡桃对白痴说的,我不是在救她,我是在救你啊,白痴
喜欢看小说的点进来,绝对能找到你想要的
四五年看的了,到现在也没忘掉,想给朋友推荐一下的,但这书名确实有点low了。有人嫌弃主角是个受虐狂,代入不进去,当年我也不知道怎么看完的,可能市面上小说主角太过于顺风顺水了又或者网络上的小白文不擅长描写人性的恶,这本小说的另类吸引了。我看到后面白痴反转后更是有种苦尽甘来的感觉
我都看到805章了,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好乱啊,一个个单元故事就像推理故事一样,一堆伏笔,然后在最后在总结推理故事。这些其实还好,主要是一个面包任性让白痴一个人去拖延50万人,白痴瘫痪后又内疚又哭,我想着以后会面包有点成长了,看到她一个哑巴想当主唱让白痴下跪,我真是太无语了,这本书就是看到这部分才弃的。接着一个胡桃,八年,白痴救了她救了风吹沙那么多次,还保持公主的b傲娇,就不会和白痴直来直去,说话结结巴巴,看着是真的心累。
写的挺有代入感的这本小说,但是正是因为有代入感反而读不下去了。 因为主角真是一个白痴,做事其心一也就是为了活着,就到学园主角带的小孩发烧要死了,那什么公主把全城药买了,最后主角还没对公主做什么就看不下去了。 作者设定主角就是没有尊严没有情绪,但是我作为读者是有情绪的呀。我对故事有代入感,但故事发展下主角的反应让我感觉很难接受,拐卖小孩可以心安理得,好,自私可以,为了赚一个车票钱通过金融手段引爆了一个镇的金融体系,然后就赚了一个车票钱,好,虽然有点浮夸,当凸现智商高可以,翻山越海完成承诺,跨越沙漠,好心智坚定可以。 但是但是,在学园被虐为什么要不走呢,树挪死人挪活,总之越看越觉得为什么不直接走呢 不是智商高吗,完全不存钱,有吃的就当下吃当下过没想以后,
七八年前的书,当时算不错的书,但现在看的话,读感极差,没有事件细节和逻辑,埋的坑都是硬填的感觉。作者要是能重新再改改仔细的写的话应该能算是佳品。
我觉得这本小说可以 特别是白痴到学园之前。我是希望他黑化的显然这本小说没有像爽文发展(看着不爽) ,为了推动剧情主角也是强行降智(就比如校长发任务和主角以为那个叫啥劳的实力很强,还有蜜梨也是 看着强行降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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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老书可以算是不错的小白文,设定很不错,剧情也还行,勉强不算生硬,但是人物关系和交际很僵硬啊,就是那种经不起推敲的,不带脑子听的话就合理了。 我书荒了朋友推荐给我的,现在我不会推荐给别人了毕竟真的很一般,缺点和优点都暂一半一半的。
现在书评区内对魔王奶爸的评价褒贬不一,导致很多没看过这本书的人可能对这本书产生误会 。我就在这里说说我为什么会喜欢这本书,供大家参考一下吧。 事实上这本书我第一次看的时候,确实被虐到了。书中不乏有对尊严和道德的践踏,对于绝望和悲伤的描写也是丝毫不加以回避。但是看到最后,我还是喜欢上了这本书。之所以我会喜欢这本书,在于它有三点吸引我的地方。 第一点是真实。真实并不是说剧情多么符合逻辑,描绘多么让人感到身临其境。而是对于某些问题,是否敢于去思考,去表达。我们不得不承认,有时这个世界上的道德与文明,只是表现在书面和口头上。面对危险,人人都会选择趋利避害。道德并非没有任何意义。但这个世界道德的约束,往往更多只是体现在如果多损人只能少利己,那么我们会稍动一些恻隐之心,不做而已。我想,当书中的危险时刻真正降临在我们身上时,换了正在读这本书的任何一个人,恐怕也不见得比书中丑陋的人物更加光彩。 使我喜欢这本书的第二个因素,是逆境中人性的光辉。作为乞丐的白痴最重视的东西,原本只应该是食物和生命。但是他为了小面包,竟甘愿去付出这些东西。并且不只是白痴,书中很多角色都有为了自己守护之人而甘愿付出的情节。或许是环境的衬托,让绝望中的希望显得更加温暖更加纯净,或许当初白痴初遇面包的情节确实有些生硬。但这掩盖不了我曾一次次被这本书的情节感动的事实,掩盖不了在现实世界真实存在着的,不计其数付出者的事迹。哪怕这些付出的人有着私心,哪怕这些人会自我欣赏至可被“虚荣”魔剑缠绕。不能否认的是,他们所给予的温暖,温暖过很多的人。 使我喜欢这本书的第三个因素,是作者的不拘一格以及天马行空的思路。书中有正篇、温情篇和让人无力吐槽的NC篇。如果说正篇是阴谋诡计与罪恶的温床,让人能够理性客观的剖析人性、革新思路。温情篇流露着人性的光辉,可以让人沉醉与其中,与主人公一同欣慰与心碎。那么NC篇,就是可以让人从沉闷和沉迷中走出来,让人毫无节操笑出来的伊甸园。虽然很为作者的节操堪忧,但是也正因为这些NC篇,才使我得以坚持将这本黑暗系之书整本看完。盘古混沌能够在一本书内刻画出如此多的迥异不同的风格,并且衔接得如此完美,足以说明他是一个对生活有着足够了解,对生活细节也足够重视的人。 最后我总结一下。这本书在描写绝望的同时未尝抹杀掉希望,在践踏人性的同时也在歌颂着善良。这个世界中的善与恶刻画得如此鲜明,却又交织错杂不可分割。再加上作者细腻的文笔演绎,这本书无疑配得上神作之称号。 所以我还是推荐大家忍住心中的不舒适感继续看下去,说不定到最后,大家对这本书的印象能够大有改观。
黑暗童话的感觉
主角脑残文,该杀人的时候不杀,对于自身力量的掌握没有明确理解,前期本来就慢热,我忍住看到学园篇了,还以为有主角能黑化成什么样呢?结果一直说要杀公主,偏偏最后以各种理由不杀公主,真特么恶心,垃圾文,心慈手软
古德赛那是啥bb玩意,老是捡好处
妈耶 我的第一本小说,一直都好喜欢。 西幻小说,主角叫白痴,他捡来的女儿叫面包。可以说主角不相信任何人,他的目标就是他和他的女儿活着,他强大却总保持着低调而谨慎地活着。没有cp,不是爱情小说,喜欢的道友可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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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的,看到胡桃尝试救古德塞,我特么看到这个伏笔真忍不下去了,以前没看过作者书,也不了解作者本人,真他妈无语,圣母婊到这种程度有意义吗?真的是觉得幼稚过头了,亏特么吹的人那么多。弃了
怎么说呢。主角世界观是10岁前的。作者只把他定在了10岁前毫无成长。主角所谓的冷酷无情像是无脑的冷酷无情。并不是成长为理智的冷酷无情。10几岁了接触的越多还是跟个白痴一样跟主角名字一样。真就生活的毒打就是个屁了一放就没事了。直接写主角10岁一年就全书完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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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下去,开局一小段就有太多雷点,一个十岁没接受过教育的孩子,真能理解通货膨胀吗?这不是天才不天才的问题。没人能生而知之,如果他真那么妖孽,也没道理是个乞丐。 然后抱着个婴儿去走沙漠就更扯蛋了,别说坚持三个月了,我觉得三个月只能剩下两具白骨了吧。居然连婴儿也能活下来。。。我就不说沙漠里的严酷气候了,单单是食物问题,就说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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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桃太太太恶心了,这个角色看得我太太太想吐了,善良不错,圣母就太恶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