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妄与她》意犹未尽,这里为你推荐相似《妄与她》的小说。十本和《妄与她》一样同时包含了【言情】元素的同类小说。
这篇小说文字和逻辑有点夸张。女主永远是茶褐色眼睛,男主永远有点疯。不过,男主对女主的爱很深刻,我觉得男主童年太不幸了,女主救了他。文章很夸张,浮华。
这也叫好文我真的笑了,作者单单对人物进行描写,不注重剧情跟两个人的情感路线,女主对男主永远一副淡淡高冷,一副逆来顺受不反抗自以为这样就是对男主好自以为是,对其他人又一副活菩萨的样子,看了三十多章实在看不下去,除了男主一天到晚的发疯看不出两个人有什么情感,女主永远是一副温柔绝美的气质佳人,男主永远是一副高冷多金的疯子,一而再再而三的去强调这些真的很无感,可以看出作者是做了很多功课的,但是小说真的很小白,可以参考暗黑系暖婚,还有病宠成瘾,真的好一百倍
白思思这个角色真的令人无语,看的很烦,一直在旁边叽叽喳喳的
很喜欢男女主的人设但女主的助理成功把我劝退了看了五六章就不想看了
白思思这角色真的有点烦 刚看几章 叽叽喳喳的没完没了 [横脸笑][横脸笑][横脸笑]
开头看真的很烦白思思罗里吧嗦的
大家不要被书评误导了,这本书的作者是曲小蛐,曾写过《他那么野》《吻痣》等书,皆以出版实体书,这样的作者写的书又会差到哪里呢?很多人骂人设这一方面,以下观点仅为我个人意见,既然是写小说,所有人物的性格设定都是不一样的,有的人喜欢,有的人讨厌,都可以理解,比如说有喜欢病娇文的,但也会有人觉得这种文就是写神经病,有人看小说要求男女主双c,但有的人觉得无所谓但是小说的类型本来就很多,我们喜欢的小说类型也是不一样的,作者大大也不可能写出所有人都满意的完美无缺的角色,那根本不实际,总结一句话,要是不喜欢,可以提出意见,不要骂,作者大大码字费脑细胞也不容易的
这本书好看的点,就是男二跟女二,但作者描写的不是太多,还蛮想看的
其实,作者的文笔是进步的,他有一本书是他最野了,男主的声音要么就是低沉沙哑,形容词很匮乏,但这本就还好,就是有一点不足,前面有个姓白的应该是女主的助手,一开始这个姓白的老是讲男主的坏话,女主每次让他不要讲时,作者都描写姓白的吐了吐舌头,非常怪想象不出来
讨厌白思思
好好看啊,全文我就没有断章看,就第一次接触人设这么独特的文章,语言也不啰嗦,人设鲜明,不知道评论里一大堆人喷什么,而且个人觉得白思思很机灵很活泼啊,竟然有人说她聒噪,想无,就一句话,看小说就按自己想法看,不要因为别人评价就随波逐流!这本书我嘎嘎推荐
看到最后有点看不下去,总出戏
呜呜呜 太好看了 别被评论区误导啊姐妹们 大半夜激动的我睡不着 女主不是白莲花 因为父亲急病去世虞瑶叛出师门母亲精神失堂。而父亲陪着母亲在国外,自为女儿没有不回去的道理 毓亦打伤徐远敬。徐家家大势大想要把毓亦送进少管所。她不想要毓亦的前途就这样毁于一日。这时孟祖母利用时机与青鸦交涉。唐家能“救”毓亦,但条件是要她离开 (合情合理啊青鸦要走,但不能带走毓亦。毓亦跟着唐家走,不仅不会被送进少管所,还会有更好的未来。所以她答应了) 他和冉风含的婚约 也是为了让外公外婆安心 一是因为父亲急病去世虞瑶叛出师门母亲精神失常。而父亲陪着母亲在国外,自为女儿没有不回去的道理 一是因为毓亦打伤徐远敬。徐家家大势大想要把毓亦送进少管所。她不想要毓亦的前途就这样毁于一日。这时孟祖母利用时机与青鸦交涉。唐家能“救”毓亦,但条件是要她离开 (合情合理啊青鸦要走,但不能带走毓亦。毓亦跟着唐家走,不仅不会被送进少管所,还会有更好的未来。所以她答应了) 青鸦一切的出发点,只是因为她不想要她珍重的人再受到伤害(父亲母亲的“离她而去”让她不想再这样了)。 她维护着这种平衡已是不易却往往事与原违 “明明她只是想保护好身边最重要的人,不教他们难过或受伤,但怎么也做不好” “于是她想保护的唐亦在深渊里坠得更深,她想安抚宽慰的外公外婆也被她的婚约伤透了心” 没有人让她承受什么,但她承受了。她承受了,但她不说所以几乎没人知道她有多难过 她是有多么坚强和多少勇气,才能在那时维持自己的理智做出最好的选择(才能策划好疯子的未来,忍着心底里的撕心裂肺,在那个雨夜里头也不回地离开),才能一个人默默打了这么多年回来还要面对对“害”了你疯子的愧疚和需要宽慰的外公外婆?结果到头来,空一场你说她难不难过? “不过小观音从来不哭“也幸好不哭” 她憋太久了啊,没有人能替她分担,骨子里的青傲也不容许她这样哭。 而男主很缺爱那种疯子的心理创伤跟他年少经历有关 他是唐家的私生子,不被承认不被爱护的私生子 “唐赟和别家的几个孩子带着他一起玩,粗心大意,就把他和那狗锁在同一个屋子里了! “他以前,身上全是疤,那么小的一个孩子,你们原来...就看着他被那样折磨的。 没人会心疼,也不会有人同情 你说他冷血,狂妄,不择手段,但那在生存面前不值一提当他什么都没有(注意这是十岁时),却要在深渊里活着他也只能靠这此了 “唐亦的亦,是毓雪给我取的,你知道为什么吗?"“唐家不给我名字,不许我姓唐,所以她取的” “然后她亲口对我说,一是因为字意,亦,就是希望我以后能像唐昱一样” 二是因为,唐昱的昱字还有一个发音,也读亦” “赟只有一个意思,就是美好,寓意父母的宝贝......他是父母的宝贝啊,那我是什么呢? 我只是一只没人要的流浪狗罢了吧 所以为什么疯子外婆走的那天他被人烟在泥漕里重着玩,没有还手也要死死地护着他外婆的骨灰盒--外婆是那时候唯 -爱他的人啊。 所以为什么当青鸦把白娟按在他外婆的骨灰盒上时,他僵住 小观音收了这流浪狗,流浪狗又有家了了啊 此后七年,青鸦给了他曾经梦也不敢梦的温暖--他曾以为这十年会变成永远,可是,那个他爱的青鸦却再次把他推店深渊(抛下他离开并日设套让他再被唐家收问)他的心又死了 他阖上眼,声音里最后一点生气坍塌殆尽,“你杀了我吧,青鸦 要他命啊,心疼疯子。为什么要让他再失去?青鸦你走了他真的什么都没了啊,他要的真的不多,他只是要你陪着他而已。 可是青鸦你走了,头也不回。 他真的死了啊,是多么绝望的人才会用刀割自己的颈动脉?又是多么的为了让自己记住他死了,才会在伤口上烙下此生不火的红痕? 戏台重逢,他抬起发僵的手指,在颈前那条血红的瘢痕似的刺青上狠狠蹭过。 他痛啊,青鸦,这是你“害”的。 然后她又看见他颈前那条被刺青成血红色的疤横在颈动脉前,不知道那时割得有多深的病。她也心疼啊,疯子。“你过来 林青鸦阖着微颤的睫,轻吻上他颈前那条血红的刺青。 疯子缺爱,但他被青鸦温暖了。 没人要的心结,青鸦在七年后也帮他解了 “你像条发情的狗,没人要的狗” 十年后。青鸦回来了,疯子你这条流浪狗要回家了啊 他眼里只有你,因为你最温柔
想看唐红雨和冉风含的故事
好看,好想看唐小雨和冉风寒的番外呀
不知道为啥,我个人对男二更有感觉,表面上温柔体贴,言谈举止有礼,私底下缺人面兽心,反差感很大,让我觉得很有看头
不要看夸克的评论,不准的,有故意低评的,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家人们真的很好看!!!!!
我头一次遇到那么令我作呕的小说,我真的要被笑死了,这个女主是菩萨?是白莲花吧?如果真不想和男主在一起,女主决绝一点啊,女主对男二能拒绝为什么对男主不行?女主都知道自己不喜欢男二,那为什么不知道自己喜欢男主?这剧情就靠着女主的自以为是支撑完了,自以为男主离开自己能过得好,自以为她的外婆只是希望她嫁给男二,难道她不懂外婆只是希望她幸福吗?女主当年能把男主送走,如果不喜欢那为什么重逢还叫那么亲切?撇清关系不行?如果女主喜欢,解释一下男主那么爱能不原谅她?钓着是怎么回事?塑造唱戏曲的人设,那好歹艺术家的傲骨也要表现出来吧,男主再怎么疯批纠缠,女主不喜欢不会狠一点?历代有傲骨的艺术家会向这些低头?可别毁了戏曲人的名声。而且作者是不是对观音和菩萨有什么误解?女主这种大白莲算?就女主爱普度众生,怎么不普渡一下男二,对男主一边自以为是的拒绝,一边又假情假意的,纠缠不清。喜不喜欢都分不清楚?搞得暧昧不清、欲拒还迎?真好一朵大白莲。而且即使是为了那块地皮,也不必这样,毕竟作者笔下那个戏曲团队真有点让人感觉烂泥扶不上墙,危难关头只会耍嘴皮子,能力根本不行,如果行的话早就能靠自己能力立足了。还有白思思这个人设我也是怪作呕的,一点脑子都没有,说话做事根本就不分场合,都是助理,还是和女主在国外呆那么久,怎么连基本的话都不会说?连基本的事情都处理不好?女主忌讳的都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再犯,全靠没脑子的吹女主上的位?如果真为女主好就不应该说那些话,反而给女主形象抹黑,连身边人的嘴都管不好,就算借角色衬托,也没必要搞那么没脑子的角色吧?
此处仅代表我苦撑到42章的想法,我真的坚持不下去了。男主还是那种狂拽酷炫的角色,所有人都怕他,但是战战兢兢的巴结他。但是2022年了,真的过时了,这种设定。我看得出来作者很想写的很高级的样子,拼命的用各种看起来华丽的辞藻,但是乏善可陈的词汇堆砌,适得其反,多得让人腻烦。男女主心里还有外貌细节描写真的多得让人反感。 我真的看不下去了,sorry。求推荐,文笔好的
我想问,女主第一次见唐红雨的时候,唐红雨是以小三被捉奸的身份吧?,还同情小三???确定是菩萨不是白莲花??
曲小蛐的小说yyds,不要只看前面,后面才是真谛
这女主整一白莲花啊,那渣男未婚夫都愿意嫁,确不肯为自己喜欢的人努力一下,真tm的装,还有通篇下来男主喊女主小观音不觉得讽刺吗,这作者啥思路啊
再也不相信抖音热推了,女主确定是小菩萨不是白莲花吗?
写女主写的有点白莲花,感觉对男主没感情,男二是个渣男可以结婚,为什么不试着争取一下机会和男主在一起呢
我觉得很好看
抖音推荐的来看看
好好看[点赞][点赞][点赞]
被女主助理白思思劝退,作者的其他作品都很好看
救命!想看唐红雨和冉风含的
这篇小说文字和逻辑有点夸张。女主永远是茶褐色眼睛,男主永远有点疯。不过,男主对女主的爱很深刻,我觉得男主童年太不幸了,女主救了他。文章很夸张,浮华。
这也叫好文我真的笑了,作者单单对人物进行描写,不注重剧情跟两个人的情感路线,女主对男主永远一副淡淡高冷,一副逆来顺受不反抗自以为这样就是对男主好自以为是,对其他人又一副活菩萨的样子,看了三十多章实在看不下去,除了男主一天到晚的发疯看不出两个人有什么情感,女主永远是一副温柔绝美的气质佳人,男主永远是一副高冷多金的疯子,一而再再而三的去强调这些真的很无感,可以看出作者是做了很多功课的,但是小说真的很小白,可以参考暗黑系暖婚,还有病宠成瘾,真的好一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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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好看的点,就是男二跟女二,但作者描写的不是太多,还蛮想看的
其实,作者的文笔是进步的,他有一本书是他最野了,男主的声音要么就是低沉沙哑,形容词很匮乏,但这本就还好,就是有一点不足,前面有个姓白的应该是女主的助手,一开始这个姓白的老是讲男主的坏话,女主每次让他不要讲时,作者都描写姓白的吐了吐舌头,非常怪想象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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