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初初见你》意犹未尽,这里为你推荐相似《初初见你》的小说。十本和《初初见你》一样同时包含了【现言】、【豪门世家】元素的同类小说。
好像看初愿他们的婚后生活啊~
我终于懂了无病呻吟是什么意思……磨磨叽叽的实在受不了
开头这个拿错行李箱的巧合,我真的蚌埠住了…
这男主的家庭很幸福所以这性格塑造得有点假!
这本书好像是我第二次看了,依然没看完。可以说作者的文笔是不错的,就是塑造的人物性格都太淡了,如此理智冷血,我就感觉像两个机器人的爱情,而且男主还是因为颜值才如此偏执。。。偏执的也很奇怪,喜欢十二年不动声色,不表白也不许女主跟其他人有关联,真是太能耗了,在下一腔热血也被冰冻了。
emmm,不好看,超级不符合现实 ,不严谨 ,有点假
女主像弱智,不想在一起就不要在一起,磨磨唧唧我真的看不懂,说真的不要看!!!!!!我每天看一两本同类型的,我还没看过比这本更难看的!!!!!!
我真的看得很累弃了,文笔还可以,就是女主冷淡过了,性格冷淡没毛病,可是我一点都没觉得女主有想向男主迈出去的想法完全是半推半就的答应,完全有点交易的意思.......我一般很喜欢性格冷清的女主,但是这个女主我不喜欢,这篇小说我也没磕出任何糖来
中间分手那看的我想整死女主,太莫名其妙了
朝夕不是在钟念后面回的国吗?参加钟念的婚礼。怎么这里又说陆二哥早就抱得美人归
看到25了,最想吐槽这一段,晚上下雨了男主父母想让女主母女留下来住一晚,在这个住过半年的家里,明明以前女主住的房间还保存的好好的,但女主也不知道为啥不愿意,还让男主送回去,真就捂不热的白眼狼,好歹你在人家家里住过半年,真就这么冷漠?这种人怎么会有朋友的,把所有人都拒之于外,真搞不懂男主和男二为什么喜欢她,男主是个变态我理解,男二是为了什么,因为女主不理他吗?
看完了,一晚上, 2019.12.28 凌晨两点33分 自从看了沦陷(许星河和陈春梦)就知道这个作者,就点击全部作品,一直看,很好看,喜欢这种类型的,男主都是一样的深情,很喜欢看,看完了3部还有大哥和老四的没看😂
第一次评三星,连自己都有点惊讶。毕竟我喜欢就给五星,不喜欢就给一星。不过给这三星是因为作者的文笔。 该文背景是都市,却几乎没有都市的气息。都市大,是一个大环境,人在里面就像海里的一滴水。所以相遇是缘分,遇不见才是常态。为了推动剧情创造这么多次偶遇,着实有点牵强。然,缘分可以由人创造,所以把每一次相遇的不经意改成一方的刻意会好一点。 男主喜欢女主的理由是什么,不得而知。按书里描写的,那是冥冥中的遇见,入了眼便是一生。且不说这一见钟情的真实性。所有的一见钟情都只是基于对方的表象,也就是颜值,毕竟你无法在短时间内透过一个人的外皮看穿她/他的灵魂。所以男主只是钟情于女主的容貌,这是很无奈的现实。 如果现在的喜欢都这么肤浅也罢。但这是小说,是为了填补现实中的遗憾。现实中美女当然受欢迎,但大多数人只是长相普通,所以才会希望喜欢深入到灵魂层面,男主的病态迷恋倒有些无从安放,无法立足了。女主长得美没错,但也一定会有比女主更好看的。要是男主有一天见到了一个更合他意的皮相,是不是就会转而迷恋他人了呢? 独此处不浪漫,这是无法忽视的缺点。
这个就是女主长得非常合男主的胃口,从此见色起意了
女主既然觉得两人的爱不平等,为什么不尽力爱男主呢,而是暂时分开,这不是越推越远吗
(⊙o⊙)哇哦!就我羡慕宋斯南,陆程安,梁亦封,韩允谕,顾榕五兄弟的感情吗,五个人就这样认识了。 五个人就这样认识了。 不是惹祸上身,也不是不打不相识,而是生命中,偶然间出现的那个人,或许会成为你生命中十分重要的那个人。
现实中会有这么厌世的人吗。总觉得女主的冷漠让人难受。
所有的一见钟情不过是见色起意的借口,其实男主对女主所有产生的浓烈占有欲没办法立足,两个冷淡的人谈恋爱其实没有很多很甜的点,反正这篇我看完就忘没有很多让我难难忘的。
很好看,就是有点儿为初愿难过
很喜欢这类的文章,梁亦封对钟念的感情是很强烈的,自私的病态的占有欲,不过他们两个兜兜转转逃不过彼此的宿命。值得一看!
追到一半了,就补上五星吧。比起开头的莫名,情节描写得越细腻了,细节描写把控得越来越到位,浓纤合度。但要知道病娇在骨不在皮,男主的外形很斯文败类了,然具体体现如果只在于男主的内心独白还是有些欠缺的,最好还是和外在场景融合在一起,这样会更好的啦。对于烂文雷文横行小说界的年代,这诚然已是一部很好的都市文。如果男主能不抽烟就更好了啦 (-^〇^-)
又是一个很喜欢的男主,极度冷,且毒舌,高大挺拔居然还有金丝框眼镜,斯文败类品种,又极度完美,全身黑的撑着黑伞,在黑色吉普旁,再加上眼睛,噢!想想都超级帅!!!!喜欢这一口啊,还有点偏执变态,15岁一见钟情,之后居然等了十二年,我的妈啊,这个最变态,十二年,而且高中时期他们根本就没啥发展。。。。。。果然男人帅了有钱了,变态冷漠都是让人合不拢腿的组合。。。。
前面都蛮好的,就是感觉到后面逻辑不通,明明写的女主和男主都聪明的人设,剧情让人不能理解。
这个初见场面梗和作者的另一个小说一毛一样啊,男主对女主有种痴汉般的喜爱,有些变态也有些可爱
男主很深情,彼此都在成长,冷美人和清冷腹黑帅哥,很满意。但你不觉得番外有点草率吗?
赞👍,兜兜转转逃不过彼此的宿命。
好像看初愿他们的婚后生活啊~
我终于懂了无病呻吟是什么意思……磨磨叽叽的实在受不了
开头这个拿错行李箱的巧合,我真的蚌埠住了…
这男主的家庭很幸福所以这性格塑造得有点假!
这本书好像是我第二次看了,依然没看完。可以说作者的文笔是不错的,就是塑造的人物性格都太淡了,如此理智冷血,我就感觉像两个机器人的爱情,而且男主还是因为颜值才如此偏执。。。偏执的也很奇怪,喜欢十二年不动声色,不表白也不许女主跟其他人有关联,真是太能耗了,在下一腔热血也被冰冻了。
emmm,不好看,超级不符合现实 ,不严谨 ,有点假
女主像弱智,不想在一起就不要在一起,磨磨唧唧我真的看不懂,说真的不要看!!!!!!我每天看一两本同类型的,我还没看过比这本更难看的!!!!!!
我真的看得很累弃了,文笔还可以,就是女主冷淡过了,性格冷淡没毛病,可是我一点都没觉得女主有想向男主迈出去的想法完全是半推半就的答应,完全有点交易的意思.......我一般很喜欢性格冷清的女主,但是这个女主我不喜欢,这篇小说我也没磕出任何糖来
中间分手那看的我想整死女主,太莫名其妙了
朝夕不是在钟念后面回的国吗?参加钟念的婚礼。怎么这里又说陆二哥早就抱得美人归
看到25了,最想吐槽这一段,晚上下雨了男主父母想让女主母女留下来住一晚,在这个住过半年的家里,明明以前女主住的房间还保存的好好的,但女主也不知道为啥不愿意,还让男主送回去,真就捂不热的白眼狼,好歹你在人家家里住过半年,真就这么冷漠?这种人怎么会有朋友的,把所有人都拒之于外,真搞不懂男主和男二为什么喜欢她,男主是个变态我理解,男二是为了什么,因为女主不理他吗?
看完了,一晚上, 2019.12.28 凌晨两点33分 自从看了沦陷(许星河和陈春梦)就知道这个作者,就点击全部作品,一直看,很好看,喜欢这种类型的,男主都是一样的深情,很喜欢看,看完了3部还有大哥和老四的没看😂
第一次评三星,连自己都有点惊讶。毕竟我喜欢就给五星,不喜欢就给一星。不过给这三星是因为作者的文笔。 该文背景是都市,却几乎没有都市的气息。都市大,是一个大环境,人在里面就像海里的一滴水。所以相遇是缘分,遇不见才是常态。为了推动剧情创造这么多次偶遇,着实有点牵强。然,缘分可以由人创造,所以把每一次相遇的不经意改成一方的刻意会好一点。 男主喜欢女主的理由是什么,不得而知。按书里描写的,那是冥冥中的遇见,入了眼便是一生。且不说这一见钟情的真实性。所有的一见钟情都只是基于对方的表象,也就是颜值,毕竟你无法在短时间内透过一个人的外皮看穿她/他的灵魂。所以男主只是钟情于女主的容貌,这是很无奈的现实。 如果现在的喜欢都这么肤浅也罢。但这是小说,是为了填补现实中的遗憾。现实中美女当然受欢迎,但大多数人只是长相普通,所以才会希望喜欢深入到灵魂层面,男主的病态迷恋倒有些无从安放,无法立足了。女主长得美没错,但也一定会有比女主更好看的。要是男主有一天见到了一个更合他意的皮相,是不是就会转而迷恋他人了呢? 独此处不浪漫,这是无法忽视的缺点。
这个就是女主长得非常合男主的胃口,从此见色起意了
女主既然觉得两人的爱不平等,为什么不尽力爱男主呢,而是暂时分开,这不是越推越远吗
(⊙o⊙)哇哦!就我羡慕宋斯南,陆程安,梁亦封,韩允谕,顾榕五兄弟的感情吗,五个人就这样认识了。 五个人就这样认识了。 不是惹祸上身,也不是不打不相识,而是生命中,偶然间出现的那个人,或许会成为你生命中十分重要的那个人。
现实中会有这么厌世的人吗。总觉得女主的冷漠让人难受。
所有的一见钟情不过是见色起意的借口,其实男主对女主所有产生的浓烈占有欲没办法立足,两个冷淡的人谈恋爱其实没有很多很甜的点,反正这篇我看完就忘没有很多让我难难忘的。
很好看,就是有点儿为初愿难过
很喜欢这类的文章,梁亦封对钟念的感情是很强烈的,自私的病态的占有欲,不过他们两个兜兜转转逃不过彼此的宿命。值得一看!
追到一半了,就补上五星吧。比起开头的莫名,情节描写得越细腻了,细节描写把控得越来越到位,浓纤合度。但要知道病娇在骨不在皮,男主的外形很斯文败类了,然具体体现如果只在于男主的内心独白还是有些欠缺的,最好还是和外在场景融合在一起,这样会更好的啦。对于烂文雷文横行小说界的年代,这诚然已是一部很好的都市文。如果男主能不抽烟就更好了啦 (-^〇^-)
又是一个很喜欢的男主,极度冷,且毒舌,高大挺拔居然还有金丝框眼镜,斯文败类品种,又极度完美,全身黑的撑着黑伞,在黑色吉普旁,再加上眼睛,噢!想想都超级帅!!!!喜欢这一口啊,还有点偏执变态,15岁一见钟情,之后居然等了十二年,我的妈啊,这个最变态,十二年,而且高中时期他们根本就没啥发展。。。。。。果然男人帅了有钱了,变态冷漠都是让人合不拢腿的组合。。。。
前面都蛮好的,就是感觉到后面逻辑不通,明明写的女主和男主都聪明的人设,剧情让人不能理解。
这个初见场面梗和作者的另一个小说一毛一样啊,男主对女主有种痴汉般的喜爱,有些变态也有些可爱
男主很深情,彼此都在成长,冷美人和清冷腹黑帅哥,很满意。但你不觉得番外有点草率吗?
赞👍,兜兜转转逃不过彼此的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