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主义vs浪漫主义,先婚后爱 vs 暗恋成真,细水长流向年代文,宠妻狂魔男主碰上强装高冷女主,相处又纯又欲,一粥一饭吃出来的爱意,才是真的甜到心里!
七十年代恢复高考的前一年,女主是制帽厂的一名员工,看着身边的同事因为做好事而上大学,她也想!特别想!!男主因为救人头受伤了成了植物人,女主就主动去照顾男主做好人好事,希望也能被推荐去上大学。后来,男主醒了失忆了,女主也没有被推荐上大学,知青办希望她继续照顾男主,并答应分房子。几经周折,女主先婚后爱,男主则是暗恋成真,其实本来就是青梅竹马相互暗恋!男主体贴浪漫有才华,会画画,打家具等等,而且活得特别通透,不管处于什么样的环境,都能让自己活的很好。最重要是他对女主特别好特别好,家里没有小提琴,特意跑去店里给她拉了一段原创,还把家里的沙发换成了她爱的钢琴,给她做番茄面,做鲍鱼面各种各样的好吃的...一步步让她陷入他的温柔陷阱里!他对女主的那个劲儿啊,真的让人着迷!感觉跟这样的男人结婚,每天都会陷入热恋,生活中永远有惊喜。其实,女主对男主也特别好,看起来是搭伙过日子,其实是装高冷,行动上无不透露着对男主的爱。小时候把自己的饭钱省下来借给男主,美其名日投资,结婚后也始终相信男主的才华,一心支持男主成为画家鼓励他高考,在自己有能力的时候给他依靠,成为他的温柔乡与避风港。爱是相互的,男主也全力支持女主考大学实现自己价值。这个真不是那种一般的小甜文,是平凡生活一点一滴积攒出的爱意,让人觉得真实又美好。而且,这个故事让我相信,不管在哪个年代,真正的爱情都是彼此相互成就,一起发光发热变更好!作者文笔扎实小说情节不浮夸,符合那个年代的特点,男女主性格的塑造让人很喜欢,强烈推荐!!
实用主义vs浪漫主义,先婚后爱 vs 暗恋成真,细水长流向年代文,宠妻狂魔男主碰上强装高冷女主,相处又纯又欲,一粥一饭吃出来的爱意,才是真的甜到心里! 七十年代恢复高考的前一年,女主是制帽厂的一名员工,看着身边的同事因为做好事而上大学,她也想!特别想!!男主因为救人头受伤了成了植物人,女主就主动去照顾男主做好人好事,希望也能被推荐去上大学。后来,男主醒了失忆了,女主也没有被推荐上大学,知青办希望她继续照顾男主,并答应分房子。几经周折,女主先婚后爱,男主则是暗恋成真,其实本来就是青梅竹马相互暗恋!男主体贴浪漫有才华,会画画,打家具等等,而且活得特别通透,不管处于什么样的环境,都能让自己活的很好。最重要是他对女主特别好特别好,家里没有小提琴,特意跑去店里给她拉了一段原创,还把家里的沙发换成了她爱的钢琴,给她做番茄面,做鲍鱼面各种各样的好吃的...一步步让她陷入他的温柔陷阱里!他对女主的那个劲儿啊,真的让人着迷!感觉跟这样的男人结婚,每天都会陷入热恋,生活中永远有惊喜。其实,女主对男主也特别好,看起来是搭伙过日子,其实是装高冷,行动上无不透露着对男主的爱。小时候把自己的饭钱省下来借给男主,美其名日投资,结婚后也始终相信男主的才华,一心支持男主成为画家鼓励他高考,在自己有能力的时候给他依靠,成为他的温柔乡与避风港。爱是相互的,男主也全力支持女主考大学实现自己价值。这个真不是那种一般的小甜文,是平凡生活一点一滴积攒出的爱意,让人觉得真实又美好。而且,这个故事让我相信,不管在哪个年代,真正的爱情都是彼此相互成就,一起发光发热变更好!作者文笔扎实小说情节不浮夸,符合那个年代的特点,男女主性格的塑造让人很喜欢,强烈推荐!!
好扯,吹的太过了,说着女主实用主义,我还以为是利己自私一点的类型,结果干的事全是利男,男主中央空调有点圣父,不喜欢这种人设,平淡的故事
如果作者不想男主受苦可以直接给男主安排一个好身份 而不是这种明明成分不好 还过着小资生活 并且还要硬写苦
他俩的思想观念差距太大了,想写实用主义者的爱情为什么要给她配一个消费观念差那么多的男主呢,两人观念差距太大真的能幸福吗。他俩总在从自己的角度做着为对方好的事情,实际对方并不开心。比方说男主给女主买花打家具,女主却只觉得不实用,木料到了想着怎么转手卖掉因为怕耽误男主画画,也不沟通。类似的情况太多了,我觉得这是很矛盾的地方
太平淡了,从头平到尾
男主爸爸一口一个逆子觉得好好笑😆
单纯觉得男主姐姐穆静和姐夫的故事更应该拿出来单开一本!5星奉给姐姐的故事,姐姐性格太飒啦,我真爱!爱死了
主cp越往后看越觉得没意思,尤其不喜欢这流水账似的文风,差点弃文。但是看到副cp一下子来劲了!姐姐姐夫这对的极限拉扯有点好磕,而且比主cp更接近实用主义的爱情吧。结局匆匆有点意犹未尽,很希望多写一点姐夫追去美国后的故事。
挺好的一本书,男女主都很有特点,我觉得男主是从小就喜欢女主,女主会去照顾男主,我觉得不仅仅是为了能上大学,上大学是她为自己找的能去照顾男主的一个借口罢了。 姐姐那对是真的很不喜欢,很多人为姐姐鸣不平,我觉得倒是姐夫付出比姐姐多太多,姐姐除了对事业有热爱,对亲情爱情我觉得都很冷酷,男主那么小没钱没人照顾,姐姐起码有份体面的工作,可是她看到独自一人远道而来的弟弟,第一个想法是麻烦,而且用很刻薄的话把他赶走,后来弟弟出事昏迷了,她也没把弟弟接过去照顾,弟弟醒了,还是婆家人强烈建议她接来照顾,她才有那种想法,她一直觉得姐夫把她当替身,却从来亲自问姐夫一次,姐夫频繁给她寄东西,还有去看她,她自己有用到姐夫的时候就殷勤点,没用的时候直接想走就走,就算后来感情好多了,她还是想走就走,先告知下都没有
女主是特别特别好的小孩
金手指确实挺大的,不过总体还行吧。所以小时候男主为啥放了女主鸽子呢?我以为埋了个坑,但一直到结尾都没提
前期还好,后面金手指开大了,而且作者忘了那是70年代,在后期作者的描述里动不动就是几百块钱,几千块钱,一万块钱,那不现实,在那个年代1毛钱都可以折算成1分,5分的用,几百块钱,几千块钱已经不符合那个年代了,建议可以去看(穿到佛系女配黑化前),也是一个年代文,却是比较符合那个年代的所该有的特色的
不知道是女主本身人就很好,还是咋,对男主太好了
前期还比较喜欢男主,但男主他这个异性缘过好了吧,后期越看越不喜欢男主,我认为女主很厉害,她的生活能更精彩,唉,后期挺觉得不如不结婚,讲真的,可能是恋爱观不同吧,前面好看,后面还行吧
这本书是真心好看,我来回看了好多遍。人设很特别,固执学霸女主和艺术家男主的爱情故事。两个人都是表面现实内心浪漫的人,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作者写的不,管是人物对话还是情节发展都非常贴近人物和现实,仿佛生活中真的有这么一对璧人。我看他们开办婚宴,仿佛自己也是坐在席间,真开心啊!
我真觉得男女主很好嗑啊,小费小方的日常相处又别扭又甜,破旧的小房子里互相取暖,很有生活气息的一对小夫妻。后期家境殷实了反而有点无聊,主要是不喜欢和父母一起住,他俩要是单独出去租房住会更好嗑。 小方姐姐姐夫的番外也很好嗑,是作者擅长的别扭文学,有种酸爽感,可以另开一本认真写。
一个时代的悲哀,女主想要跳出那个圈子改变命运,嫁人成了唯一的选择,虽说初期照顾男主是为了好评,但女主也是尽心尽力,文写的不错,不过看到女主学习那么好那么优秀,却一直因为无后台蹉跎,堵心,所以没看下去,谁结婚不是各种衡量,真正一门心事的嫁给爱情,那她后续一定不好,女主毕竟现实挺好。
前面挺有意思,后面就没啥意思了,口水账
看了评论区都没人说,那我来说吧,我还以为是那种故事内容很强的年代文,毕竟名字叫做实用主义,结果进去了之后全是那种男女之间的暧昧拉扯,来来回回就是男女之间的那点事,感觉特别腻,不是那种写得很美好的,反正我看的时候特别腻歪,感觉正经内容还没说两句呢,又来那点东西,很腻,很难受,我看的时候心里一直吐槽说又来了又来了,关键是写得也不美好心动
副cp比较符合书名,总体蛮好的,有点现实的浪漫童话。
看亲身经历插队知青并且奋斗的故事比这种叙述文好看,起码让人更深刻的感觉到那时候的困难与艰苦奋斗
看了九十来章觉得越来越没意思,本来看这本小说就是因为女主清醒,但后面不好看
虽然叫实用主义者的爱情 但满满的工业糖精 女主小时候就超爱男主了 而且没什么年代文的味道反而一堆校园暧昧推拉梗
不爱看年代文,这本熬夜看完了,不管是主cp还是副cp都很甜,最满意的是没有太多狗血桥段
没有看到后面,就看了四十章吧,看不下去了,不是文笔问题,纯粹是剧情我不喜欢,看得我很烦躁,但是喜欢的人应该会蛮喜欢的,只是不适合我,在我这里这本是有点名不符实了。
实用主义者的爱情是一本纯纯的七十年代文,女主是费霓,一个很有抱负的年轻人,为了能有一点机会去上工农兵大学去照顾植物人幼时的同学,全心全意的为了让他好起来,自己省吃俭用且不舍得在自己身上多花一分钱,男主醒来后失忆了,没法得到奖励没法去上大学,后来为了能分到房子就找男主商量后两人结婚,虽然女主目标明确,但因从小认识男主所以对他也是比较了解的才敢与他相商结婚,由此可看出女主是非常理智且“实用”哈。男主是方穆扬,一个从小自由自在惯的人,家里条件好,没吃过啥苦头,父母被劳动改造后十五岁的少年经历了人生第一次改变,和父母哥哥姐姐分开,自己一个人到乡下当知青,后休假回城时英勇救人自己沉睡不醒。虽然两人的开始是女主有目的性的开始,但因两人从小相知且男主从小喜欢女主,两人开始了“实用”性的生活。很多人觉得女主目的性太强会不喜欢,但是我个人却能理解的,因为是自己想要的,所以去争取,这没错,男女主是性格真的是好好呀,都是非常有主见有理想的人。还不错的年代文,喜欢这类文的亲别错过哈。
爱情蛮少更像搭伙过日子。没有暗恋铺垫的话这两对应该也可以过得很好。
女主太恋爱脑了
后期金手指开得太大了 男主父母下放感觉没受什么苦一样 但触动我更多的还是那个年代的那种人情味 看到一直穿高领的女主 同事担心是家暴 会上门拜访敲打男主 遇到据理力争奖金的职工 单位领导会觉得伤害了她热情工作的自尊心 修正自己的错误 还有男主真的很拽好吧 会画画修表打家具修琴还会做饭
孟中得意的文都很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