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纨绔疯子》意犹未尽,这里为你推荐相似《纨绔疯子》的小说。六本和《纨绔疯子》一样同时包含了【仙侠】、【现代】、【热血】、【穿越】、【重生】、【现代修真】、【异界】、【极品】、【生活】、【纨绔】元素的同类小说。
后面的作品像个弱智,就算你换汤不换药照着最强弃少的模板来写,都好过你写一些小白文来恶心老读者
前期的写的为什么那么拉垮,后面其他那些小说真的是他写的吗,有没有可能是带笔的
果然十年前的套路是真没意思啊,我只用一句来形容这本书:林家的疯儿子没想到竟然是……
还是重生高高在上的人,怎么老是一味找工作,太掉价了吧醉了,还是希望主角生活,修炼,作风有自己的一套才有看头,看了几十年书,是不是我的要求高了[吐舌头眯眼睛笑]
女人一个接着一个,没女人故事就写不下去了。恶心
我是先读完这本书之后才发现的弃少,追弃少的时候一口气读到小世界入口那里等更新。之后追了一年才完本,最近无聊又刷了一遍弃少,应该是四刷了。其实老五在情感方面,人物塑型方面很有大神风范。要喷老五的话也只能喷他后面的作品,没有新意了。好吧,我再重温一遍疯子,毕竟10来年了,也忘了
以后老五的书,坚决不看了,他的每部作品都感情戏写的好尴尬
最无语德地方就是别人想查到和找到主角地点分分钟,主角牛逼起来后,有那么帮手,却两年多找不到任何自己老婆的消息,一个凡人还毁容的女人,就在学校机做了一年多的学生,几大家族没人查到,这逻辑和智商是否滑稽
删除类似心理活动的引号内容,以及删掉男一号,女一号这种白痴,就是还不错的文章了。
最强弃少 不错
这本书有最强弃少好看吗,最强弃少挺好看的
挨了一巴掌还不醒水,送的项链说丢就丢,一个绿茶,一个舔狗,天生一对。
说实话,如果真要找人的话,手机这个东西是必备的。不带手机根本不符合逻辑。还有,那么有钱,难道就没想过直接花钱在电视上打广告寻人?这绝对是最快的方法了。还白痴一样自己去找?找个屁
看了几张看不下去了。这不就是最强弃少么?
老五小说就是制造误会 然后就在文章刻意写出来 误会了猪脚 老五就喜欢这种调调[sw][sw]
又来骗读者,这点文学功底,别出来现,最强弃少写的垃圾,这个又是异界穿越现代,,,,,
写得不好就不说了,都市都是一个样了嘛,就算好看看多都腻了
即种马又恶俗,只要是美女就会爱上他,主角也是装B宗师,走到哪儿爱到哪儿,脑残又无耻!现在都市文真看不成~
挺好看的,我儿子很爱看,现在都不愿意上大班了,以后不许写这么好看
女主跳楼那段,估计雷走不少读者
怀念第一次看的感觉
天上几颗星这疯子保不准儿多变出几颗来,人家都说了穿越来的,顺便带点儿……
几名美国的军官和士兵,以及‘虎牙’的队员看见林云如此威势,只是呆住了,这是人力所为?布朗更是无比的震惊,高手甚至身怀异能的人他都见过许多,但是像眼前这个人的厉害,他却是第一次见到。这还是人干的事?
好早之前看的,写的挺好的
看不下去,主角不是疯了,是智商低下。又说修练没时间,又去找个垃圾工作,有金手指挣钱还不容易
错别字太多了
最后一次警告看这本书的人,你们都他妈给我小心点,首先我不管你是什么身份,什么背景,新人还是老人,混的有多牛逼。这些我都不晓得。这些我也都不在意,我唯一在意的就是,你们要记住以下我说的每一句话,都给我认真点看清楚:。。。 最近天气有点凉,大家晚上少出门,多穿点衣服,别感冒了!
看了一百多章实在看不下去了,主角光环太强,是个女人都会爱上他。这特么让人羡慕妒忌恨到极点,越看越恶心。
一件事都没写清楚又写另一件 剧情铺的太广了
超级大种马
后面的作品像个弱智,就算你换汤不换药照着最强弃少的模板来写,都好过你写一些小白文来恶心老读者
前期的写的为什么那么拉垮,后面其他那些小说真的是他写的吗,有没有可能是带笔的
果然十年前的套路是真没意思啊,我只用一句来形容这本书:林家的疯儿子没想到竟然是……
还是重生高高在上的人,怎么老是一味找工作,太掉价了吧醉了,还是希望主角生活,修炼,作风有自己的一套才有看头,看了几十年书,是不是我的要求高了[吐舌头眯眼睛笑]
女人一个接着一个,没女人故事就写不下去了。恶心
我是先读完这本书之后才发现的弃少,追弃少的时候一口气读到小世界入口那里等更新。之后追了一年才完本,最近无聊又刷了一遍弃少,应该是四刷了。其实老五在情感方面,人物塑型方面很有大神风范。要喷老五的话也只能喷他后面的作品,没有新意了。好吧,我再重温一遍疯子,毕竟10来年了,也忘了
以后老五的书,坚决不看了,他的每部作品都感情戏写的好尴尬
最无语德地方就是别人想查到和找到主角地点分分钟,主角牛逼起来后,有那么帮手,却两年多找不到任何自己老婆的消息,一个凡人还毁容的女人,就在学校机做了一年多的学生,几大家族没人查到,这逻辑和智商是否滑稽
删除类似心理活动的引号内容,以及删掉男一号,女一号这种白痴,就是还不错的文章了。
最强弃少 不错
这本书有最强弃少好看吗,最强弃少挺好看的
挨了一巴掌还不醒水,送的项链说丢就丢,一个绿茶,一个舔狗,天生一对。
说实话,如果真要找人的话,手机这个东西是必备的。不带手机根本不符合逻辑。还有,那么有钱,难道就没想过直接花钱在电视上打广告寻人?这绝对是最快的方法了。还白痴一样自己去找?找个屁
看了几张看不下去了。这不就是最强弃少么?
老五小说就是制造误会 然后就在文章刻意写出来 误会了猪脚 老五就喜欢这种调调[sw][sw]
又来骗读者,这点文学功底,别出来现,最强弃少写的垃圾,这个又是异界穿越现代,,,,,
写得不好就不说了,都市都是一个样了嘛,就算好看看多都腻了
即种马又恶俗,只要是美女就会爱上他,主角也是装B宗师,走到哪儿爱到哪儿,脑残又无耻!现在都市文真看不成~
挺好看的,我儿子很爱看,现在都不愿意上大班了,以后不许写这么好看
女主跳楼那段,估计雷走不少读者
怀念第一次看的感觉
天上几颗星这疯子保不准儿多变出几颗来,人家都说了穿越来的,顺便带点儿……
几名美国的军官和士兵,以及‘虎牙’的队员看见林云如此威势,只是呆住了,这是人力所为?布朗更是无比的震惊,高手甚至身怀异能的人他都见过许多,但是像眼前这个人的厉害,他却是第一次见到。这还是人干的事?
好早之前看的,写的挺好的
看不下去,主角不是疯了,是智商低下。又说修练没时间,又去找个垃圾工作,有金手指挣钱还不容易
错别字太多了
最后一次警告看这本书的人,你们都他妈给我小心点,首先我不管你是什么身份,什么背景,新人还是老人,混的有多牛逼。这些我都不晓得。这些我也都不在意,我唯一在意的就是,你们要记住以下我说的每一句话,都给我认真点看清楚:。。。 最近天气有点凉,大家晚上少出门,多穿点衣服,别感冒了!
看了一百多章实在看不下去了,主角光环太强,是个女人都会爱上他。这特么让人羡慕妒忌恨到极点,越看越恶心。
一件事都没写清楚又写另一件 剧情铺的太广了
超级大种马